2011年焦作沁阳市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管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交通管理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协管员,现制定简章如下: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20人,其中:男10人,女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五官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婚,热爱交通协管工作;
(二)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180厘米至183厘米,女性身高168至170厘米;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5日——12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填写《沁阳市招聘公安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4、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1年12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拟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低于1:5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高于1:5时,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语文知识、法律法规、计算机、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气质形象、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若只进行面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高于80分者为合格,可以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2)若笔试、面试都进行,则: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待遇
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河南省交通协管员管理使用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800元,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公积金等保险待遇;工资浮动部分按公安局合同警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材料、领取有关通知、参加笔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事项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1-5691086 0391-5639553
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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