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社保基金管理需信息透明化
【导语】社保基金是民众的救急保命钱,但是,深圳社保局竟然挪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并回应称这并无违法,那么,拿着百姓的血汗钱进行投资,公众应该享有知情权,而不是通过网络举报得知。近日深圳社保局被网络举报称挪用社保基金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宾馆、发廊、停车场,且该局职工均可免费享受这些服务,被指隐形福利。深圳社保局回应称,注册资金已连本带息归还社保基金,公司运营已与社保基金脱钩。此外,自1982年到1996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了145个项目,共计17.65亿元。
社保基金是民众的救急保命钱,拿这些钱投入到投资经商中,无疑有不小的风险。虽然,深圳这次曝出的问题发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一笔旧账,但这笔旧账的清理工作,从头至尾,公众都蒙在鼓里,且现在看来,这笔旧账的清理,似乎存在一些疑点,或有重新检视的必要。
其一,据报道,深圳社保基金正式投资大量项目是在1993年后,但1993年出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中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做经济担保。为何深圳有关部门当时会无视有关法律规定?
其二,深圳社保局称,并没有通过相关投资,制造部门“隐形福利”,而且所有收回本金及收益后,增值近10亿元,但口说无凭,不公布详细的财务记录,公众怎么知道,“隐形福利”的实与虚,怎么了解投资盈与亏的“底细”?
其三,14年时间里,十多亿的资金支配,掌管资金使用官员,具有很大权力,这很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的空间。此前在上海社保弊案中,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等多名官员,通过社保基金拆借,收取大笔贿赂。在相关财务制度并不完善的一二十年前,深圳社保部门在社保基金投资中,是否做好充分的防范,防止有人从中牟取私利?
其四,这笔旧账,严格来说,还没算清。例如,当年深圳用社保基金,建立了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保资金撤出后,社保局通过管理费(曾经一段时间依然从社保基金中支取)注入,将这个公司一直运营至今。这个公司的经营收益是怎么分配的,社保基金有没有获得其应有的收益?公司的账目是否应该公开?
其实,深圳社保基金问题,并非孤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相关社保管理制度不完善之下,许多地方都打社保基金的主意,做商业投资。后来国务院发文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做法,各地才对这些做法进行清理,但是清理的效果如何,账是否算清,恐怕是个未知数。
社保基金,无论旧账新账,都是民众血汗钱,一分一厘都应花得明明白白。而且,旧账算清楚,更是社保基金运营安全的基础所在。舆论对于深圳社保基金的质疑,并不因官方的回应,而有所消减。对此,有必要深入调查,给民众一份详尽的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报告。藉此事,国家相关部门也要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展开排查,推动社保基金管理的信息透明,以免重蹈覆辙。
舆论监督的强而有力,将这样的事件一次次的曝光在我们的面前。在接下来漫长的改革之路里,我们始终离不开舆论的监督。 {:soso_e12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