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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 2018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冲刺要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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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5 16: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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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多省公务员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常识判断一直以来是广大考生比较头疼的地方,本文在总结了近年来常识判断的常考知识点基础上,对今年法律部分可能考察的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教育专家希望能够给广大备考的考生提供有效的参考。

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hegang.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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