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086|回复: 17
收起左侧

[笔试讨论] 请教民法一题!高手解答一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9 15: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4.1992年甲、乙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协议,甲将自己三间破旧私房作价3万元转让给乙。乙居住一年,于1993年又将该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中住一年,于1994年又将该房屋以4万元价格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1995年由于该市将该房地优划为开发区,致使该房价涨至15万元,因前述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甲、乙、丙、丁四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该房屋应归谁所有?()
A
.应归甲所有

B
.应归乙所有

C
.应归丙所有

D
.应归丁所有

答案为什么不选A呢?
发表于 2011-9-9 16:19: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11-9-9 16: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想了半天,应该还是归甲所有,因为毕竟没有过户,物权转移是以是否登记作为标准的,不过该题是否考查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啊,是不是以前规定只要签协议就转移了啊
发表于 2011-9-9 16:4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但他们各自之间的转让协议有效。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如果房屋没有过户,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估计排版的时候打字员,手一抖,把A打成D了。
其实既然达成转让协议,所有权未转移,就是违约了,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尽早办理过户手续。不过房价涨了,甲也不傻……哎……现在的人呢,为钱生为钱死,综上所述,选A。反正房屋所有权绝对没转移
发表于 2011-9-9 17:06: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d正确,我国的不动产虽然依登记为前提转移所有权,但,这里应该考的是善意取得所有权吧。
发表于 2011-9-9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这道题我做过,答案选A
发表于 2011-9-9 17: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A
发表于 2011-9-9 17:2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TO 发表于 2011-9-9 17:06  我觉得d正确,我国的不动产虽然依登记为前提转移所有权,但,这里应该考的是善意取得所有权吧。

题中发生争议在95年,那个时代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不动产。物权法以后才开始适用不动产的。
即便物权法颁布了,现在再来看这道题,仍然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况且,善意中“无权处分人”和“不法行为”好像在这里也无法适用。这仅是我个人观点……
发表于 2011-9-9 17:2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eiks 发表于 2011-9-9 17:26  题中发生争议在95年,那个时代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不动产。物权法以后才开始适用不动 ...

呵呵,学习啦。
发表于 2011-9-9 17: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A
 楼主| 发表于 2011-9-9 17: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也做过类似的题选A 这次我毫不犹豫的选A结果答案选D  很是郁闷啊!难道真是时间的问题?
发表于 2011-9-9 17:5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TO 发表于 2011-9-9 17:28  呵呵,学习啦。

呵呵,共同学习
发表于 2011-9-9 18: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94年之前关于房子登记问题就是这样规定的选D,94年以后就选A。
发表于 2011-9-9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94年之前关于房子登记问题就是这样规定的选D,94年以后就选A。
 楼主| 发表于 2011-9-9 21: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9-9 21: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A  只有A才有理可查
发表于 2011-9-9 22: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强大,感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11-9-10 10: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惠 发表于 2011-9-9 21:38
楼主很有才啊!谢谢!

那好像是一个规定,94年以前没有登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9 01:51 , Processed in 0.176898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