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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中央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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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8: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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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央网信办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受理岗位5名

舆情分析岗位9名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2名

网站编辑岗位2名

文秘兼速录岗位1名

(二)干部培训中心

教育研究岗位1名

培训规划岗位1名

综合管理岗位6名

(三)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管理岗位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职业品行,遵纪守法;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秘兼速录岗位除外);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

(六)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七)各职位报考资格详见《职位信息表》(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工作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2014年11月26日8时~12月2日17时,报考者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02。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统一发布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仍继续使用此证)。

(三)考试测评

1.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于笔试后约10个工作日在公招网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审查人选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对于未参加或未通过复审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并于面试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在公招网公布成绩、体检考察等事项。

(四)体检考察

每个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安排拟录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退出的,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五)公示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招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下旬,发布公告,开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2月上旬,发布资格审核结果和笔试通知。

12月中旬,进行笔试及笔试阅卷。

12月下旬,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2015年1月上旬,组织面试。

1月中旬,发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1月下旬,组织考察。

2月上旬,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2月中旬,决定聘用,任职人员到岗。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央网信办办务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中央网信办干部局具体负责实施。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中央网信办机关纪委将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10-65597646

本公告由中央网信办干部局负责解释。

附件:《职位信息表》

中央网信办干部局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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