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923|回复: 0
收起左侧

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6 15: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重点法条指引】《人民警察法》第9条、第13条、第15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一、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
  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对于经当场盘问仍然不能证实或排除被当场盘问人的违法犯罪嫌疑,同时符合法定情形时,将被当场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一)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
  继续盘问应符合以下条件及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调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发现有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2.经出示表明自己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证件,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对象进行当场盘问;
  3.经当场盘问,仍不能证实或排除嫌疑对象的违法犯罪嫌疑,同时符合《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法定情形时,将嫌疑对象带至公安机关。
  4.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经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予以扣留,继续进行盘问调查。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九)其他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二)继续盘问的时限
  继续盘问的时限,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11条第一款进一步规定,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对在12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24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24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同时《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10条规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一)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
  二、优先通行权和优先征用权的适用条件
  优先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而授予人民警察的一项特殊的权力。根据《人民警察法》第13条的规定,它包括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权,优先通行权,优先使用交通、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权。
  优先通行权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如紧急抢救公民生命、财产,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追捕犯罪嫌疑人、在逃违法犯罪人员等紧急情形;二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出示了相应的证明警察身份或执行紧急任务的证件。符合以上条件,人民警察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有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
  优先征用权的适用条件有三个:一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二是使用的对象属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的范围;三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于优先使用的物品在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符合以上条件,人民警察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
  三、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
  交通管制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的审批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
  2.交通管制适用的目的是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交通管制适用的对象是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的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
  4.交通管制适用的措施是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0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四、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人民警察法》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1.现场管制的适用条件为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
  2.现场管制的审批机关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
  3.现场管制的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4.现场管制的适用措施为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1. 2005年5月10日,民警叶某在巡逻中,发现一外地男青年因使用假币与商贩争吵,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对其当场盘问、检查,发现其包内有5张百元假币,该青年说不清来源,叶某遂将其带至派出所,决定继续盘问12小时。该青年在所内拒不回答任何问题。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决定再对其延长盘问至48小时,考虑到审查工作需要,没有通知其家属。试问,本案中该派出所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执法问题有( )。
  A. 民警叶某无权决定继续盘问12小时
  B. 派出所所长无权决定延长继续盘问至48小时
  C. 未依法通知被盘问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D. 该青年不属于继续盘问的对象
  【答案与考点提示】ABC。参见本考点详解。
  2.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适用继续盘问的法定情形包括?(多选题)
  A.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B.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C.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D.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答案与考点提示】ABCD。本题考查的是适用继续盘问的法定情形,可参见本考点详解。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判断题)
  【答案与考点提示】错误。本题考查的是现场管制的审批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不享有现场管制的决定权,需报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4.某日,人民警察王某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公民魏某驾驶私家车恰好路经此地。王某拦截魏某车辆要求魏某协助追缉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有关本案,下列哪些选项表述正确?(多选题)
  A. 王某可以拦截并使用魏某的车,因为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且情况紧急确有需要时享有优先权
  B. 王某应对魏某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理由后才可征用魏某的车辆
  C. 王某应支付魏某为追缉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D. 若在追缉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使魏某的车辆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
  赔偿
  【答案与考点提示】ABD。本题考查的是人民警察优先权的适用条件。C项错误是因为,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执行公务的行为,因此相关必要费用的支出不应由王某个人承担,而应由王某所在公安机关承担,可参见本考点详解该部分内容。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 )。
  A. 限制车辆通行 B. 限制人员通行
  C. 限制人员停留 D. 限制车辆停留
  【答案与考点提示】ABCD。见本考点详解。
  6.民警驾车追捕逃犯过程中,因车辆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行驶。这时,一辆出租车路过,民警将其拦下,要求使用该车追捕逃犯,司机以要做生意为由拒绝,民警强行将车开走,追缉途中致车辆损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优先使用该出租车的行为是合法的
  B. 民警因追捕逃犯的需要,可以优先使用该出租车,但是应先征得司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违法
  C. 民警使用该出租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受损,该损失应当由民警赔偿
  D. 民警使用该出租车过程中造成车辆受损,该损失应当由其所属公安机
  关赔偿
  【答案与考点提示】AD。见本考点详解。
  7.在实行现场管制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聚集人群,并将拒不服从人员( )。
  A. 立即予以拘留
  B. 立即予以逮捕
  C. 强行带离现场
  D. 予以制服和杀伤
  【答案与考点提示】AC。见本考点详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5 07:52 , Processed in 0.1250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