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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选)聘1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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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6: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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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6名,具体招(选)聘单位、岗位、名额、要求等详见《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性别等应符合《一览表》规定要求;

5.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前一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岗位报名时间为20146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袁家岗校本部)。

2.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岗位报名时间为2014612日(星期四)—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231339)。

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在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所空缺的职位同时纳入2014612—13日招聘报名(空缺职位及名额请于201469日在长寿政府门户网上查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前学历和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证书等;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

4.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监察局和招(选)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科)。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长寿区中医院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处当场发给《准考证》;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于2014614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

招(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中医院笔试时间为201466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笔试时间为2014615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

公开招聘的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100分,总分值为2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长寿区卫生局医疗卫生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生理学、解剖学知识)。报考长寿区卫生局非医疗卫生岗位和长寿区其他单位岗位考《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颁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公开选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总分值100分。《综合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机关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报考长寿区中医院的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67日(星期六)上午8:00在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袁家岗校本部)报名处公布。

报考长寿区其他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618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处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选)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考长寿区中医院在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袁家岗校本部)专场招聘的面试时间为201467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2)报考长寿区卫生局(除中医院)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622日(星期天)上午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答辩。

3)报考长寿区除卫生局外其他单位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4621日(星期六)上午8:00。面试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未到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分值

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报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公开选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总成绩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和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公开招聘的岗位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公开选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招(选)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同一报考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长寿政府门户网将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须在20147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选)聘政策咨询电话:40661621

招(选)聘事项咨询电话:招(选)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及联系电话详见《一览表》。

附件:

1.第二季度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报名推荐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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