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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2014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95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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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1 10: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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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大学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大学专科学历人员要求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或是生源地为济南的毕业生。2014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市中区教育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确定招聘计划9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13号,乘36路、41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下载《2014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户口簿(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需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12、2013年毕业生及非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⑥教师资格证;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⑧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另需报名者本人手写加备注:由报考者ⅹⅹⅹ本人提供),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备查材料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参加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技能学科面试考务费(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非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暂不交面试考务费,上交报名材料后,先缴纳笔试考务费,待参加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后再另行安排时间缴纳面试考试费。每位应聘者在初中、小学学段中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岗位应聘申报,定向岗位、普通岗位、特别要求岗位只能选择应聘一类岗位,不得兼报,超报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的第一天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定向招聘

符合定向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考核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普通招聘计划。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最迟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下午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将于5月31日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专业测试和综合考察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我区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

1.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学科岗位的不同特点,考试环节的数量和顺序不同,其中技能学科岗位的考试环节为面试(专业测试)、笔试、综合考察;非技能学科岗位的考试环节为笔试、面试(综合考察)。技能学科岗位和非技能学科岗位分类详见附件3

面试(专业测试)可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考核,主要从言谈举止、逻辑思维、形象气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组成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分组公布成绩。面试(专业测试)考场设监督席,派纪检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对面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实行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模式的技能学科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如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7的比例,最低可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通过面试(专业测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在面试(专业测试)考试工作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缴费,领取笔试考试通知单,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

2.综合考察。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场设监督席,派驻纪检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在综合考察现场对综合考察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考察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综合考察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组成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非技能学科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6月10日下午1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13号,乘36路、41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在笔试考试结束第三天下午14:00以后,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资格。

五、确定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人选

面试(专业测试)、笔试两个环节结束后,实行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技能学科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按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而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综合考察)模式的非技能学科岗位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综合考察)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分别按排序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进入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范围人选,均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的1:5比例依次确定;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最低可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技能学科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非技能学科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非技能学科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技能学科的综合考察和非技能学科的面试(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后,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登录上述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资格结果。进入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报名,领取面试(综合考察)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技能学科依据前两项考试成绩之和排序、非技能学科依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非技能学科报名人员报名同时缴纳面试(综合考察)考务费。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技能学科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专业测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非技能学科面试(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占30%、面试(综合考察)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上述各单项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或面试(综合考察)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在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结束后的第三天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或面试(综合考察)成绩和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结果。

七、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核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组织拟聘用人员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落编(聘用)单位,与各落编(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及派遣手续,与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面试或笔试现场报名期间,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67819637

监督电话:86907014,86120195,82078558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站最新公告中下发,请各位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2.有关综合考察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本次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附件:1.《2014年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4年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3.《2014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招聘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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