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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广西田东县行政执法监督局201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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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6: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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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的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优势及组织协调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人数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1名,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中文专业1名。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违反国家有关计生政策的。
二、聘用人员身份
所聘用人员属用人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二)待遇。
1.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月工资额为1000元/月,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工作性补贴300元/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3.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14年4月1日-5月1日)。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公布或张贴简章,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5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田东县法制办公室(田东县人民政府105、106办公室)。
3.报名手续: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通过司法考试的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0日前)。
县法制办公室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面试(2014年5月15日前)。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
(五)体检(2014年5月20日前)。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入围考生分数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2014年5月30日前)。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县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并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2014年6月10日前)。
考察结束后,报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举报电话:县法制办公室0776-5222336、5238600




田东县法制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http://www.gxtd.gov.cn/tdkx/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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