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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全国人大代表:简化民营医院审批 尝试混合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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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5 12: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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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患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一直是两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不久前,南京又发生了女护士被患者家属打瘫的消息。近期频频曝光的暴力事件让这个话题添了一些沉重,也让人们更加迫切地想知道,“看病难”这个一直被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到底如何去破解。


  昨日,本报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几位来自医院和医药行业的人大代表,听听他们对此各自不同的理解。
  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
  民营医院审批太复杂,可尝试混合制医院
  全国人大代表、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从事制药行业30多年,但看病对他来说也是件头疼的事。“我和杭州几家大医院的院长都很熟,但我去看病的时候,也是照样排长队等挂号。”
  现在,老百姓一生病,就喜欢往大医院跑,大医院常常是人山人海。胡季强说,目前医院依然是政府的附属物,自主性不强,买点设备都要审批。“看病难,说到底就是市场的供需不平衡,满足不了需求。现在对民营医院的审批实在太复杂了,甚至要考虑到布局问题,所以很难搞起来。我认为还是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以先尝试混合所有制的医院,医院的公益性不变,医生的待遇不变,但其他方面放开一些。”
  胡季强还提到了网络卖药的问题。现在网络非法卖药的很多,有些甚至效果还不错——因为加了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成分。这些成分短期药效很强,但长期副作用很厉害。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于消费者来说,也不能盲目只看药效。“每种新药,出来都要做一系列实验,其中第一个肯定是毒性实验。其次还要做双盲实验,就是安排两组患者,一组给真的药,一组给空的药,然后医生和患者都是不知情的,过一段时间后看疗效,相差很显著的才证明有药效,不然很可能只是人的情绪和心理因素的干扰。吃药,安全还是第一位的,希望有关部门对于网络售卖假药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
  出台专业法规应对医疗纠纷
  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对于医患矛盾的日益紧张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现在,患者对医生充满了不信任感,一旦出现医疗问题,就唯医生是问,甚至暴力袭医,最终两败俱伤。”
  葛明华今年带来的议案之一就是制定医疗纠纷的处置法规。他说,我国目前针对医疗纠纷主要是两部法规,一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侵权法》。“但十多年前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不够用了。”
  近些年,医患纠纷呈现恶化趋势,医暴频发已衍生为一种“社会病态”。对此,葛明华深感忧虑。他说,在实际的案例中,很多医疗关系在法院的审结中是依照侵权法来判决的,尤其赔偿一块是参考交通事故等情况处理。但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怎么能等同起来呢?医院是出于救治患者的好心,或许在救人过程中出现一些疏忽或者预防措施不足,导致了一些遗憾的后果,但这和交通事故撞人完全是两种性质的。总是这样处理,哪个医院,哪个医生还敢为病人去冒险呢?
  对此,葛明华的议案希望制定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法规,或者将医疗纠纷在侵权法中单列出来,详加规定,打消患者和医院的顾虑。
  在葛明华看来,增加保安之类的办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一来保安不可能24小时保护医生护士,二来袭医的人也不会贴个字条“我是来打医生的”再冲进来。葛明华还认为,需要增加老百姓的医学知识和素养。“老百姓看病本来就难,进了大医院之后花很多钱,病没看好,是很恼火的。但实际上,现在医院并不能包治百病,有些疾病的医疗还在摸索阶段。同时很多病不需要过度治疗,比如之前我看到新闻说医生觉得吃药就能好没答应给患者打点滴结果被打了,这就让人觉得很冤枉了。”(本报特派记者 王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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