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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共有63名考生参加了2014年2月18日集中进行的体检,有1名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58人,不合格 5 人,自动放弃体检1人,具体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根据相关规定,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请申请复检的考生于2014年2月20日前到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申请复检(联系电话:0826-267896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三、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复检执行的标准和参加复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附件1:广安市2014年法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附件2:广安市2014年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结果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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