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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房地产管理所、东莞市石龙房地产管理所、东莞市虎门房地产管理所是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直属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因业务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共招聘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房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非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的要求。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学历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人事代理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5)工作经验证明;
(6)计划生育证明。
3、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11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1、笔试
时间:2014年3月22日下午2:30-4:30,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1科,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以第一阶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
咨询电话:26987600;联系人:欧小姐。
附件:1.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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