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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 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应试者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具体操作办法为: 1、 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应试者的试讲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1、A2、A3……AN); 2、 将同一职位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该职位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 即:R =(A1+A2+A3……+AN)÷N 3、 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1、X2、X3……XN); 即:XN=R÷AN 4、 应试者面试成绩等于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 即:应试者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