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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就实施招聘工作予以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惠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是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定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协助对在用机动车和延期报废车辆排气污染的路(抽)检和站(场)检等等。
(二)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是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风险评价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承担环保类科研课题等等。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及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5:30(报名后请电话确认),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好后,交至现场报名地点:惠州市环保局人事科(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四号四楼)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惠州市环保局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brsk12369@163.com。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1)时间: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在笔试前1天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时间请留意惠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
(2)地点:惠州市环保局人事科(惠州市下埔横江三路四号四楼)。
(3)方式方法:报名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近期蓝底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资格审查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于笔试前在惠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根据公布的准考证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准考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带上《准考证》、身份证。
2、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的所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时间送惠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阶段,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惠州市纪委派驻环保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笔试试题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相关命题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惠州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阶段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和拟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二)面试阶段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成立招聘面试评审委员会,由市环保局领导干部(3人)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专家(4人)共7人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合成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其它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遵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组织考察(考核)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需说明的问题
(一)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重新确定体检人员和进行组织考察。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联系人:叶城茂、卢淑珍,电话:0752-2167986
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惠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752-2890757
纪委派驻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0752-2167998
附件1惠州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环保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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