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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河南省济源市住建系统公开选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8月29日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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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0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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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关于成立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批复》(济编[2011]54号),结合住建局实际情况,决定在住建局系统事业自收自支在编在职人员中选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财政全供人员5名(详见岗位设置一栏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住建系统所有事业自收自支在编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4、身体健康;
5、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未定等次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1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7天(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8:30到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政工科(第二行政区1号楼1321房间)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91--6633446。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报名点报名。
3、填写《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城市建设管理、规划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评委由5-7人组成,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气质形象,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应试者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住建局机关和各有关单位及住建局网站予以公告,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要求
(一)此次公开选聘关系着住建事业的发展,因此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准随意改变选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
(二)此次选聘实行“五公开”,即聘用政策公开、聘用计划公开、报名人员公开、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此次选聘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906(市纠风办)
0391—6620351(市人社局)
0391—6633132(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
(四)济源住建网是此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指定的工作网(http://www.jyszjj.gov.cn),有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注意查询。
九、本方案由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济源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http://www.jyszjj.gov.cn/news/Print.asp?ArticleID=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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