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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友交流] 关于2013年河南政法干警公告中的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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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11: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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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
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例如:A同学在高考时是贵州户籍,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户口从贵州迁到了北京,大学毕业后到广东工作(或者读研、读博),户口又从北京迁到了广东。
A同学是贵州生源,广东户籍。
2、另外,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过几次高考的同学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例如:如果A同学是山东人,以山东考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没有考上大学,
第二年,A同学把户籍转到了海南省,以海南考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并且考上大学。
则A同学是海南生源。
3、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更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已婚者的生源地为配偶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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