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477|回复: 0
收起左侧

[坛友交流] 关于2013年河南政法干警公告中的生源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19 11: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生源地一般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与在什么地方上的大学,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
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例如:A同学在高考时是贵州户籍,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户口从贵州迁到了北京,大学毕业后到广东工作(或者读研、读博),户口又从北京迁到了广东。
A同学是贵州生源,广东户籍。
2、另外,多次以不同户籍参加过几次高考的同学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例如:如果A同学是山东人,以山东考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没有考上大学,
第二年,A同学把户籍转到了海南省,以海南考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并且考上大学。
则A同学是海南生源。
3、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
毕业生入学前的家庭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更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已婚者的生源地为配偶所在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5-19 02:33 , Processed in 0.13192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