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566|回复: 0
收起左侧

[企事业招考] 2013年吉林省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3 08: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了满足市直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白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白人才组字〔2013〕1号)精神,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市直20个事业单位招聘计划6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2日至199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2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受理及资格初审。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三)报名地点
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中兴东大路2-21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2013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从网上下载填写后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红底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有符合《2013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岗位资格条件的,允许兼报2号公告中的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提供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扫描)件由他人代理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bcsrsjsyk@163.com。本人照片要在背面写好姓名、报考单位、岗位等相关信息,用快递发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肖阳收(具体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215室)。报名联系电话:0436—3209661。
4、免收考生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费用。
5、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允许考生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生之间在报名过程中发生的资格审查争议问题进行仲裁,并在报名日期内向考生做出答复。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7日至9日;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参考《2013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时-11:00时。
笔试地点:笔试在白城市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网络查询信息1份,以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准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发布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市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正式聘用的人员待遇及使用
(一)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随到随聘。对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聘任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5年),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硕士生另补助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博士生另补助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四)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已婚的,配偶符合调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条件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随调随迁手续。
(五)聘用人员优先纳入组织部掌握的战略人才储备库,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优秀人员列为市管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发布网站。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6—3221836;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209661。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1.《2013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3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瀚海学子回归计划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3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5 10:01 , Processed in 0.15453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