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830|回复: 0
收起左侧

[试题探讨] 郑州龙湖一中公开引进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9 13: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郑州龙湖一中是经市政府批准新设立的重点中学,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44号)精神,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00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高品质、现代化、示范性全国名校为目标,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省示范性高中在职教师85名:
  语文14人、数学14人、外语14人,物理5人、化学4人、生物5人、政治5人、历史5人、地理5人、音乐3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3人,美术2人、通用技术2人、心理教师1人。
  (二)免费师范生15名:
  语文2人、数学2人、外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美术1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示范性学校在职一线教师,2013年新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公共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在职教师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技术带头人、名师,讲授过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以上者。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需具备省级示范性高中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免费师范生条件
  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学科成绩、语言表达能力优秀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7月27 日—7月28日;
  报名地点:郑州一中(中原西路182号),乘车路线:可乘坐210、44、12、112路公交车到郑州一中新校站下。
  (三)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的书面证明。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批准,指标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
  1、面试。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2、试讲。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主要对入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采取调查了解、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讲课、听取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30天。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以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纪律其它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聘。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7882200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
                                  2013年7月18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9 00:08 , Processed in 0.16162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