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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招聘] 贵州省毕节市财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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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8: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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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教育“9+3”计划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3]10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扩大办学规模的需要,现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
一、招聘制度和原则
1、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教学需要,公开招聘教师9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毕节市财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3、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舞蹈教师职位和体育教师职位者,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电算化专业课教师、政治法律教师职位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条件(见《贵州省毕节市财贸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截止2013年7月底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7月30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在贵州省毕节市财贸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221744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严重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④在职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其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服务期满后的特岗教师需有当地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⑦已婚人员需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⑧报考会计电算化专业课教师、政治法律教师职位者须提供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详见职位一览表。
4、报名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单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对该职位调整或取消。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
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其中专业知识占85%,综合知识占15%)。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8月11日上午;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笔试违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试教(面试)
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试教(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面试)。
试教(面试)在地区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职位,考生试教(面试)成绩必须高出当日所有职位面试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各类职位试教(面试)程序:
<一>、部分专业教师职位、公共课教师职位面试
试教时间45分钟,其中,10分钟说课,30分钟上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半小时)。
适用职位:会计电算化专业课教师、心理学教师、体育教师、政治法律教师。
<二>、舞蹈教师职位面试:
面试分为说课、舞蹈表演、基本功展示、舞蹈创编四个环节。
1、现场说课。时间15分钟,其中,根据说课主题,准备5分钟,说课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考官现场提出2个问题,考生作答。
2、舞蹈基本功展示(时间由考官把握)
①.民族舞方面的基本动作及相应组合
②.古典舞、芭蕾舞方面的主要基训动作
③.技能模仿
3、舞蹈表演。表演一个成品舞蹈节目(时间5分钟。表演所需音乐由考生自行准备)
4、舞蹈创编
①.现场提供曲目,考生按音乐创编舞蹈(时间10分钟)
②.即兴表演创编的舞蹈(时间5分钟)
<三>、美术教师职位面试:
面试分为说课、点评学生作业、现场绘画三个环节。
1、现场说课。时间15分钟,其中,根据说课主题,准备5分钟,说课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考官现场提出2个问题,考生作答。
2、点评学生作业。时间15分钟,其中准备时间及书写时间共10分钟,口头评点不超过5分钟。
3、现场绘画。时间30分钟。按照给定主题和要求现场作画。所需纸张及有关工具由考生自带,因未带纸张及工具影响测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1、2两个环节,考生分开按抽签顺序依次测试,第3个环节在前两个环节完成之后,所有考生同时进行测试。
<四>、钢琴教师职位、声乐教师职位面试
1、视唱练耳。时间10分钟。
A、听写部分(用五线谱书写):a、和弦连接听写;b、旋律听写一首。
B、视唱部分(用固定唱名唱):三个升降号内视唱曲一首。
2、现场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根据说课主题,准备5分钟,现场说课不超过10分钟。
考生说课结束后,考官现场提出2个问题,考生作答。
3、钢琴独奏及即兴伴奏考试(钢琴专业适用)。
①钢琴独奏: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须背谱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②即兴伴奏:现场给出5首简谱歌曲作品,由考生选抽一首演唱,准备时间5分钟。
4、声乐演唱及简谱演唱(声乐专业适用)。
①声乐自选演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②简谱演唱:现场给出5首简谱歌曲作品,由考生选抽一首演唱,准备时间5分钟。
八、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面试)成绩×40%。笔试、试教(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会计电算化专业课教师、心理学教师、体育教师、政治法律教师(共4个职位)面试:每个职位总分100分,其中,授课占60%,说课占20%,提问占20%。
3、舞蹈教师职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20%,舞蹈基本功展示占20%,舞蹈表演占30%,舞蹈创编占30%。
4、美术教师职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占20%,作品点评占30%,现场绘画占50%。
5、钢琴教师职位、声乐教师职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说课占40%,视唱练耳占10%,钢琴现场弹奏及即兴伴奏(声乐演唱及简谱演唱)占50%。
试教(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总成绩在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bijie.gov.cn、毕节市财贸学校校园网([url]http://www.gzbjcx.cn/)公示。[/url])
九、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并列的,试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及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校校园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在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
2、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财贸学校与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以上招聘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bijie.gov.cn)
毕节市财贸学校校园网(http://www.gzbjcx.cn/)
发布时间:从2013年7月16日开始。
咨询电话:0857-8221744


贵州省毕节市财贸学校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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