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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3年山东省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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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6 10: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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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商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48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4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5日9:00-7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7月25日9:00-7月27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3年8月2日9:00至8月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本
次招聘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7月26日9:00-17:00到商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鑫源路35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定向招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2013年7月26日9:00-17:00到商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鑫源路35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列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招聘有关要求,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附件1: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3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3年7月15日


http://www.shanghe.gov.cn/art/2013/7/15/art_2007_57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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