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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和《河源市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河组字〔2013〕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就2013年河源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岗位和聘期
(一)选聘名额。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要求,结合河源实际,我市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名额为500名,其中源城区46名,东源县100名,和平县80名,龙川县114名,紫金县100名,连平县60名。 (二)选聘岗位。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 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身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年。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河源市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非河源市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法纪处分的;2、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后,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河源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于7月30日前发至报考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 (二)领取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8月22日前到报考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1、《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2份),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照片;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聘资格。 (一)笔试。笔试时间定于 8月24日,考试地点设在河源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笔试试卷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阅卷。考务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入围人选。9月上旬将在河源政府网()、河源党建网( http://zzb.heyu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面试安排在9月中旬。面试工作由各县区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分别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各县区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聘用
9月下旬,各县区委组织部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批准。审定通过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河源政府网、河源党建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人选确定后,各县区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各县区委组织部在公示结束1个月内与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
七、管理和服务(一)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暂由工作关系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团关系按程序转到所工作的村。
(二)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间,与县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三)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聘用期满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
八、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在任期间,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 2、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安排落实大学生村官的食宿,提供开展工作的条件。 3、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由县区比照本地乡镇(街道)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 4、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大学生村官可办理生育保险。 (二)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以上,且考核称职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任满1个聘期、表现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履行规定程序参加村“两委”班子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2、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录用比例应逐年增加。 3、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 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乡镇和县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考虑选配大学生村官。 4、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3年内参加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区、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6、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7、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8、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 9、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0、聘用期满后到企业工作或者自主创业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供3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聘用期满后3年内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大学生村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各县区委组织部联系方式(电话区号为0762) (五)选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3333208。 (六)本公告由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1日
附件: 河源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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