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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鉴于我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 面试环节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为保证招聘 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试结果无效,近期重新组织实施面试及后续工作,并严格依照《2010年广西华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规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学校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对象 参加面试的对象以2010年12月26日学校公布的《广西华侨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情况等。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1年7月30、31日(上午8:30---12:30,下午13:00---20:00) (二)面试地点:广西华侨学校中专教学楼(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四、领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11年7月22日至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华侨学校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按时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评分和成绩公布 (一)组织面试考官组进行评分。考官组共7人,由外单位专家和广西华侨学校、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组成。外单位专家由主管部门在自治区 公务员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4人。 (二)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华侨学校工作区域内及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2010年广西华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立即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的工作。 (二)8月1日至5日,为考核时间。8月6日至7日为体检时间。8月10日至16日为公示时间。 此次面试不再向报考者收取考试费等任何费用。对参加此次面试的报考者,考虑交通食宿等因素,发给适当的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 南宁市区内报考者,每人补助100元(人民币,下同); (二) 广西区内(南宁市区以外)报考者,每人补助200元; (三) 广西区外报考者,每人补助300元。 上述报考者所在地的认定以原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为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学校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报考者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准,其他报考者以通讯地址为准。 补助在领准考证时发放。 特此通告
广西华侨学校2010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