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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2013年洛阳老城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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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6 14: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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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8 名。其中:老城区妇幼保健院2名、老城区卫生监督中心1名、老城区疾控中心5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并具有招聘计划所要求的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7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房间

  3、报名方法: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户口簿;

  ②有效身份证;

  ③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未就业证明(由本人提供未就业保证书);

  ⑥同版1寸免冠照片5张。

  (2)确定加分条件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相应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②“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省辖县(市、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③ “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

  提交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按照要求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组织实施招聘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

  ①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

  ②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30元。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4。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退还相应人员报名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中报考临床、检验、公共卫生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数+加分分数

  领取准考证:2013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适时在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三)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应用、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五个方面,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七、
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附件:

  1、
  2、
  3、
  4、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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