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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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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2: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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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该市教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200名,其中:教师170名,财会14名,校医1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教师职位: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
  中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
  ① 报考特殊教育、教育技术、韩语、日语、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8个特殊专业,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无教师资格但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或相近的考生也可报考,教师资格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
  ② 除上述8个特殊专业外,报考其他职位的,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5)现未就业。
  2.财会和校医职位:
  (1)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胜任岗位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要求:
  财会职位: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校医职位:应具有临床类或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高中(职业高中)聘用教师职位72名(聘用):
语文7名
数学13名
英语14名
物理3名
化学2名
生物3名
思想政治3名
历史3名
地理3名
体育4名
美术1名
信息技术4名
教育技术2名
韩语1名
日语1名
电子商务2名
旅游服务与管理2名
汽车运用与维修1名
烹饪3名

  (二)初中聘用教师职位83名(聘用):
语文11名
数学18名
英语11名
物理8名
化学2名
生物4名
思想品德7名
历史8名
地理2名
体育6名
信息技术6名




  (三)小学聘用教师职位15名(聘用):
语文10名
数学2名
英语1名
体育1名
特殊教育1名
  (四)财会职位14名(聘用)
  (五)校医职位16名(聘用)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6月18日9:00至6月21日17:00。网上缴费(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时间:2013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 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6月22日17:00前到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大厅北侧221房间(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报考特殊教育、教育技术、韩语、日语、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8个特殊专业,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余专业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2)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提交相应《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2);
  (4) “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洛阳市教育局(凯旋东路53号)105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和洛阳教育城域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教师职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5分的政策,报考财会、校医职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1) 教师职位: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 财会职位:笔试为会计综合知识(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单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3) 校医职位:笔试为医学相关知识(医学基础、临床医学、心理学知识)单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1) 教师职位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分
  (2) 财会和校医职位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笔试卷面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于7月11日在洛阳人才网上、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和洛阳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提交材料
  ①教师职位
  考生须持《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 有效身份证。
  b. 笔试准考证。
  c. 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 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 教师资格证。
  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4)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②财会、校医职位
  考生须持《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会计校医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6)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财会校医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 有效身份证。
  b. 笔试准考证。
  c. 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 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 考生已就业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7)。
  f. 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会计职位的,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校医职位的,提交临床类或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证书。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洛阳人才网上通知或公布。
  2. 面试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1)教师职位
  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8)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财会、校医职位
  财会、校医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洛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教师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财会、校医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的,提交教师资格证;报考财会职位的,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聘用单位,并由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核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工资补助金额,第一年不低于2万元,从第二年起不低于2.3万元;聘用人员转为编制内人员后,纳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管理,工作年限和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无教师资格证报考8个特殊专业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得转为编制内教师,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洛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250306、6339926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
  1.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4.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及教师资格情况证明  5.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情况证明  6.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会计校医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 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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