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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1年潍坊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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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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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需求,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潍坊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的需求单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潍坊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6、招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1993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5月31日。
2、审查方式:采取用人单位初审和潍坊市局复审相结合的方式。
3、审查地点:初审地点详见《潍坊市质监系统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地点安排》(附件2)。初审合格者到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复审(潍坊市卧龙东街与银枫路交叉路口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709房间)。
4、报名材料:《潍坊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审查合格者,由潍坊市质监局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1)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议室。
(4)笔试成绩在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wfq.gov.cn)和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fs.sdbys.cn)及时公布。
2、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及判断能力、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当地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按照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须达到报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以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和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时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持劳动合同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关系后,执行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为聘用人员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各种法定保险。同时,用人单位要积极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做好聘用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在聘用合同期内,招聘人员在检验技术或科研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招聘人员实行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对综合素质高、能力突出的,可安排在重要岗位任职。


联系电话(传真):0536-2256852
联系人:李晓红
监督电话:0536-826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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