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室报名(如某学科有两所以上单位招聘,每位报考人员仅可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报名单位与最终录取单位不严格对应,多选无效)。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函报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7日至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亲自进行诚信签名。报名初审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面试考核和聘用环节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如某学科总体报考人员较少,低于招聘计划1:3比例,则所有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仅限硕士研究生)。 (二)笔试
笔试由蚌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日期及时间:4月24日(周日)
上午8:00-10:00教育学心理学
10:30-12:00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等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符合加分规定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相关证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胜利中路35号)审核确认后生效。加分材料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交,逾期提交不予审核加分。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4月26日在蚌埠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后分学科(不分单位)按招聘计划总数1:5的比例划定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报考人员较少,低于此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者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仅限硕士研究生)。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各招聘学校根据各自招聘条件和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复审的同时填报就业志愿。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若条件要求或有则提供,条件要求但暂未取得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认定机构证明,并注明在2011年8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下同)、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不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三项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与政审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就业协议,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1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内双方违约均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对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求聘用两年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由招聘学校与其解除合同关系,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蚌埠市教育局0552-2041036,2044954、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招聘教师举报电话:蚌埠市教育局0552-2051275、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蚌埠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