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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云南省大理州2013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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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7: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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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今年7月在全州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全州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9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985院校毕业生、卫生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见岗位表)放宽到州外户口或生源,其余岗位限招大理州内户口或生源。
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影像、麻醉、检验岗位,对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内(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舞蹈岗位在25周岁以内(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三)参加2013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四)2013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网络交费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8日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要求,可以报考1个州级岗位或1个县市(乡镇)岗位;报考州级岗位的也可以同时报考1个与州级岗位报考条件相一致的县市(乡镇)岗位。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在笔试专业归类上必须相同。报考双岗位的考生经州级面试合格进入体检后不得再参加县市级岗位面试。
网上报名程序及报考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的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为在线人工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复审,不能参加面试。
州级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核工作;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审核工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双岗位的审核。
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
岗位调剂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必须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考生参加笔试须缴纳100元笔试费用(含双岗位),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5月28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7月8日至开考前。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笔试时间:7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见《2013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总分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总分加3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则处以5年禁考处罚。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从所有报考该类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确定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州级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符合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4、面试实施
州级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州级各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进行;县市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再确定是否递补。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布第一榜,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全州职位表可在www.dlrs.gov.cnwww.dali.gov.cnwww.yndl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
监督电话:0872—2428012、2428133(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各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68689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2638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47346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6056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42910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1524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21879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7050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1299
大理州环境监测站3146808
大理州文化局2316200
大理州卫生局2316480
大理州节能降耗中心2125626
大理州民政局2209318
大理州司法局2319405
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局2319481、2319482
大理州教育局2319394
大理州广电局2236015
大理州畜牧局2316452
大理财校2460288
大理州人防办2125714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http://www.dali.gov.cn/dlzwz/511 ... 0130510/27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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