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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破除“以药养医”让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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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1: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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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月5日《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医保办日前联合发布消息称,根据本市医改工作统一部署而作出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从今天起在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等4家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试点,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据了解,我国“以药养医”的问题开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国家把医疗卫生定为纯福利事业,医院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的支持向群众提供的是低费医疗。随着时间推移,国家财力有限,无法继续支撑医院庞大的支出。为了弥补医院低收费带来的经费不足,国家曾制定对医疗机构15%药品批零差率收入免税的补偿政策,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期均未出现问题。客观地说,这一政策曾对我国医疗机构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医疗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国家对医院的补贴相对越来越少,医疗成本随之加大,而医院医疗这一块一直体现出福利的性质,收费几十年一贯制,医疗经费缺口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药品成了医疗机构唯一获利的重要途径。于是在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以药养医”似乎“名正言顺”了。毫无疑问,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少医院把很大精力放在药品价格上,而忽视如何转换医院机制,适应市场经济,适应人民医疗保健的需求。

  殊不知,医院“以药养医”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而药价太高又影响老百姓看病,甚至导致看病贵。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方便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商业保险、大病救助相衔接的办法,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同时琮通过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限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尽管这些措施发挥一定作用,但仍未改变当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弊病。

  此次上海市4家公立医院,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调高普通门诊诊察费和急诊诊察费等费用,但政府为了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普通门诊诊察费和急诊诊察费增加的部分,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即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个人自负标准维持不变。这样做,既有利于体现知识劳务价值,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医德医风和医术的提高,也有利于下一步在规范财政补贴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方,将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

  笔者认为,为推进破除“以药养医”进程,当前还需要完善的是:一方面是医院要改变对医生的考核方法,即医生的处方不与奖金挂钩,医务人员奖金应根据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质量、优质服务等量化指标考核发放,不搞“按收分配”,保证从源头上杜绝了医生开“大处方”等。另一方面是适度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切断医生靠开药创收获利的驱动,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公开透明的收入差距。

  总之,尽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必须以务实的态度正视存在的实际问题。毫无疑问,上海带头破除“以药养医”让利于民不仅值得期待,百姓更期待推广。因为这不仅是因病施治、治病救人的体质要求,也有利于医院和医生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选择耗材,最终让广大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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