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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平顶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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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1: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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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平顶山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推荐)。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平顶山户籍毕业生。
  生源地是平顶山的应届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急需的特殊专业不限户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暂不限教师资格证,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方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6.幼儿教师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站、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自2013年4月22日16:00始至4月27日12:00止,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www.pds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通过审核的考生,按要求于4月26日8:00-27日16:00之前到平顶山市招办服务大厅交报名费72元。
  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以通过交费确认人数为准)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费。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加5分的政策:
  1.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交费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3年平顶山市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考生提交相关考核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教育部颁布的初中《课程标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名通过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需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者,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
  通过面试确认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和政审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2978868  2629909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是此次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 2629905,2979951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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