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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3-4-8 15:35:28 来源: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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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数量
城乡规划专业3名、环境工程专业1名、会计学专业3名、工程造价专业5名、风景园林专业2名、市政工程专业2名、动植物检疫专业1名、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名、测绘工程专业2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3名、金融学专业2名、秘书学专业3名、法学专业2名、安全工程专业1名、物业管理专业1名、经济学专业3名、统计学专业2名、工商管理专业2名。
二、招聘资格、基本条件
(一)资格:
1、招聘的城乡规划、环境工程、会计学、工程造价、风景园林、市政工程、动植物检疫、水利水电工程、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学、秘书学、法学、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211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的测绘工程、安全工程、物业管理专业(包括相关相近专业)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0371—68920280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起至2013年4月28日结束。(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当年毕业的证明并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执业资格证、笔试加分材料以及计算机、英语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已婚且生育有子女的,需提交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地点: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管理科(郑州市上街区登封路6号院内)。
4、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
5、发放准考证。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17日,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专业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毕业证等)、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试卷分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笔试成绩依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按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核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各专业招聘人数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录取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全供事业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至少为5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由上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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