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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11年武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8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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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1: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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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31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2009年、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少数特殊行业,经批准,条件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武汉生源毕业生。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需从外地调入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2月21日通过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查询《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附件3)。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武汉人事人才网发布岗位每日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2011年2月22日8:30至2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1年2月22日8:30至2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2月28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通过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3日至3月7日,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1年3月3日8:30至3月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人每科50元)。
2.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经同意免笔试的高级人才,在武汉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且考核称职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生”),于2011年3月3日、4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办理免考务费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免笔试手续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写“同意免笔试”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博士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博士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三支一扶”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原件)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选聘生”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生成的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所在区组织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武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1年3月16日8:30至3月19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在《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中公布和说明。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两周内发布。
根据国家、省、市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办理了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三支一扶”和“选聘生”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聘工作方案提出免笔试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1年4月,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试讲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直接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市、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考生的确定方法详见《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办理了免笔试手续人员报考的岗位,不调减该岗位按比例入围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属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属2009年、2010年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
属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明。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现场确认免考务费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面试费用),发放《武汉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2011年5月20日前完成。
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已办理免考务费手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体检费用)。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5月底前完成。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面试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牌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按《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意见》执行(www.whjyj.gov.cn),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咨询电话:65608497。
2、对《2011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57782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及《公共基础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中心《专业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4020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27-85741329。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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