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中共甘孜州委编办
甘孜州教育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司法局
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我州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经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11月15日;(上午9:00-下午5:30)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6-2835269)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2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即可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机关)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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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