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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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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19: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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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建立时间:2010-6-12 6:53:07 阅读次数:105683


山西省行政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0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其中,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非山西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须为2008年(含)前毕业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计划表,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6月12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ldbzt.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毕业生就业网(www.sxbys.com.cn)

考生如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18日8:00 至2010年6月27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6月29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6月27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6月28日0:00至6月29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7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0年9月17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四)其它

1、报考人数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6月29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省对外友好协会翻译职位的人员,同时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与外语水平测试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定在九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上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不再加分。

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公布时,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关于服务基层项目情况予以加分,加分资格在笔试前不进行审核,因此,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统一公布。

报考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录用名额达不到3:1的,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及有关事宜,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调剂后,如个别招考职位通过最低合格线的人数仍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以便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录用指标仍达不到3:1的,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的平均分数,否则,不予录用。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加分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期间,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已加分人员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由招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报考公安、劳教机关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由于暑假期间,太原市要对中小学房舍进行加固,考虑到省直和太原市考场设置困难,笔试安排到九月中旬进行,敬请广大考生谅解。

附件:招考简章及相关资料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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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0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其中,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非山西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须为2008年(含)前毕业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和各市招录计划表,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6月12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ldbzt.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毕业生就业网(www.sxbys.com.cn)

考生如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6月18日8:00 至2010年6月27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6月29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6月27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6月28日0:00至6月29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7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0年9月17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四)其它

1、报考人数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6月29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省对外友好协会翻译职位的人员,同时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与外语水平测试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定在九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上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不再加分。

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公布时,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关于服务基层项目情况予以加分,加分资格在笔试前不进行审核,因此,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统一公布。

报考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录用名额达不到3:1的,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及有关事宜,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调剂后,如个别招考职位通过最低合格线的人数仍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以便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录用指标仍达不到3:1的,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的平均分数,否则,不予录用。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加分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期间,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已加分人员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由招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报考公安、劳教机关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由于暑假期间,太原市要对中小学房舍进行加固,考虑到省直和太原市考场设置困难,笔试安排到九月中旬进行,敬请广大考生谅解。

附件:招考简章及相关资料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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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4 09: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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