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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党政机关的有效途径,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精神, 经研究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0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和职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此次我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5名。具体计划和职位是:
1、贵池区:乡镇机关公务员1名
2、东至县:乡镇机关公务员2名
3、石台县:乡镇机关公务员1名
4、青阳县:乡镇机关公务员1名
二、考录对象及条件
(一)考录对象
池州市所辖县(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以上(截止2010年4月30日)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4日至5月9日每天的9:00至16:00,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向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核准,取消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1)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4)任期内获县(区)、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各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将报考人员填写的《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表格(16K)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电话:0566-2088170)。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制,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对任期内获县(区)、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2、3分分值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招录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与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的面试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测查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时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招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实施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招考计划录用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后,各县(区)委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本县(区)和人选所在乡镇、行政村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区)委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新录用人员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各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新录用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针对新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农民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新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
八、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按照本公告规定和要求,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圆满完成此项考录任务。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66-2088170、2026214。
附件: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
安徽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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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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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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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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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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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和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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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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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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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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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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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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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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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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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
组织、人事
部门审查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组织 人事部门 复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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