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
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5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体育学院
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成都体育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体育学院报四川省体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0年5月7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所缴费用,2010年5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以下两种不同淘汰方式:
A、行政管理岗位,实行综合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面试成绩×70%。
B、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实行逐轮淘汰。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医学教学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试讲模拟操作考试成绩;报考舞蹈教学、钢琴伴奏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按4:6的折算比例,即试讲模拟操作考试成绩占40%和技术演示考试成绩占60%,折算后相加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3、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0年5月14日当天8:30至17∶3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陈毅同志(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联系电话028-8509517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①报考行政管理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
②报考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均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模拟操作考试,其中对报考舞蹈教学岗位的人员同时还要进行拉丁舞、标准舞各三项技术演示考试,对报考钢琴伴奏岗位的人员同时还要进行该岗位钢琴伴奏技能演示考试,对报考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同时还要进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演示考试。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成都体育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
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年龄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舞蹈教学岗位人员需提供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经历相关证明(由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体育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①报考行政管理岗位人员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②报考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人员面试主要范围:面试人员教学基本技能的测试,包括编制教案和PPT课件、语言表达能力、教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
报考舞蹈教学岗位的人员须进行该岗位拉丁舞、标准舞各三项技术演示考试。报考钢琴伴奏岗位的人员须进行该岗位钢琴伴奏技能演示考试。报考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须进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演示考试。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成都体育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行政管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体育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体育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行政管理岗位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教学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照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成都体育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成都体育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成都体育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成都体育学院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成都体育学院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成都体育学院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5098306
监督电话:028-85094470(成都体育学院纪委)
028-867414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成都体育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