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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 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致力于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外语人才的高水平、多科性外国语大学。我校现有2个全国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外国语言文学),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国际关系),26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我校的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数量以及综合实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均居领先地位。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面向各高校、科研单位招收2010年上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条件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应届博士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在我校攻读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进入我校同一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 二、申请手续与招收程序 1.申请进入我站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请在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办事者进入”一栏中注册个人系统,点击“进站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进站申请信息,同时向我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请在2010年4月15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我站。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封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是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①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研究生院(部、处)就业部门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注明,并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②在职人员除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外,还需写明“同意脱产两年做博士后”,同时注明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并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章; ③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还需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和回国人员证明; (4)个人简历(包括硕士、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学位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近五年的科研情况,家庭情况,并说明进站后是否需要解决家属问题); (5)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6)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必须盖博士毕业院校学位办公章); (7)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至少五篇),如有专著或曾参与编写主干教材,请复印专著或主干教材封面(含著者姓名)及封底(含条形码); (8)身份证复印件(新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 (9)二级甲等以上(包括二级甲等)医院 体检合格表。 2.招收程序 (1)我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对博士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遴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我站组织的进站 面试。 (2)经初审和面试同意招收的申请人,由我站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我站发录取通知书。 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转到下一站。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在办理进站手续前,应与校博管办、有关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应遵守的事项。拟被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应按规定的日期进站报到。确有特殊原因超期,在规定日期前15天内应向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无故逾期一个月者,我站将不保留申请者的进站资格。 三、博士后待遇 博士后人员属于国家正式职工,列入我校流动 编制,博士后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比照我校同等人员执行。 博士后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人事部、财政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及学校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人员(统招)每月享受住房津贴。 博士后人员(统招)进站报到后,可凭市博管办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学校集体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 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凭校博管办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子女入托、入学手续。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委培、与原单位有协议的博士后,回原单位工作;现役军人须通过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后自主择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薇李刚李娟 电话:(021)65311900-2801 传真:(021)65422183 E-mail:boshihou@shisu.edu.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行政楼403室(200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