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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 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上海生源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 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5年3月1日至1992年3月1日前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特殊岗位年龄和学历按照用人单位要求予以放宽(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7日。 4、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3月28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按1:5确定面试人员。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64312260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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