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 入 学 报 到 须 知 一、新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以旷课论;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 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自带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 三、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按照财政部财 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在生活补助费到位之前,请自带必要的生活费。 五、学校按规定收取服装费858元,卧具费450元,教材费700元(多退少补);体检费75元; 英语教辅资料费40元。 六、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一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七、入学报到时间为:二〇一〇年三月六日。 八、到达保定后,在火车站广场乘4路车到“警官大学”站下车即到。
学生处电话:0312-5910059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话:0312-5910067
传真:0312-5910065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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