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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2010年我区继续开展选调生选拔工作。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 1、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院校毕业生。 2、由广西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任职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在广西服务满2年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调数量 2010年全区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63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5名,硕士研究生79名,大学本科生529名。 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选调生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并担任过学生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志愿到民族乡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建乡民族考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以上,并仍在岗服务,年度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4、报考年龄:大学专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每名考生限报1个选调生职位。已经报考2010年广西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职位的,不得再报考选调生职位。违反上述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是相关部门审核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3日—12月13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市党委组织部、区直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依据招录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考生提交的《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及时反馈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对已提交的《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的资料进行修改。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2月4日—12月15日。 (三)提供报名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及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寄(送)达各市党委组织部或区直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通信地址详见附件1)。寄(送)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日期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 属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经院(系)和学校验证盖章的《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原件两份,成绩单、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属国(境)外院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原件两份,国(境)外学习成绩单、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和学历认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供经服务单位和上级部门(指服务所在县的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团县委)验证盖章的《2010年广西选调生申请表》原件两份,身份证和服务单位出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四)领取准考证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区直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对接,统一编排准考证号码。准考证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制发。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市党委组织部或区直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领取地址详见附件1)。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1月10日—1月15日。 (五)报考选调生不交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区直机关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划定;各市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报考市的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单独划定,向社会公布,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按照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区直招录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体检。 六、公示、审批与备案 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广西选调生网及各市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在高等院校担任何职务(取最高一项)、服务基层的工作经历、照顾加分情况、总成绩、职位排名、监督电话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地级市以下招录单位拟录用人员,由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录用、签订就业协议等手续。区直招录单位拟录用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由区直招录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等手续。 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 七、确定候录库人选与录用程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各市和区直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特别提示: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来源:高校人^才网)
来源:http://gxxds.gxi.gov.cn/gxxds/xdgg/2009120410324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