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2877|回复: 3
收起左侧

广东中山市西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2 20: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西区公安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2名,协助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中国公民,户籍不限,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毕业,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其中具有下列条件者从优录取:
       (一)目前从事公安刑事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懂汽车驾驶,拥有汽车驾驶执照。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男性公民。
       (四)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左右单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西区富华道38号)
       (二)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报名者填写《西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审验相关证件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名者需用普通话,简明扼要的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对从事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认识。
       五、体检
       按照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由西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西区公安分局统一组织政审。
       七、录用
       我分局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公开招聘,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招聘人员数等额确定录用名单,人员一经录用,我分局将电话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西区公安分局报到。未经西区公安分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订立聘用合同
       凡被录用的人员,由西区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九、用工性质及待遇
       辅助处理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临时人员,平均月工资为3000元左右,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用工期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统一购买医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等。
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760-23187914。

中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发表于 2009-12-2 2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那辅警的工资都比我们这一个三级警督的工资高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09-12-3 07: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办法类  谁叫人家是广东呢...
发表于 2009-12-3 15: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消费也高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2 20:32 , Processed in 0.21435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