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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陕西省南郑县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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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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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省、市《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27号、汉政办发[2009]25号),结合县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2009年我县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从大专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南郑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促进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招聘名额和范围
全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7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55名(含县政府批准教育系统已招聘的15名高中教师),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南郑县生源,28周岁以下,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介绍到我县登记报到符合招聘专业需求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未就业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官,需经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急需且符合县上招聘计划专业要求的外县生源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县人劳局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
5、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毕业证》。
除上述五项招聘条件要求外,各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南郑县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的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和县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南郑县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于2009年8月31日至9月2日报名,报名处设在县劳动服务局院内。
每人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学位证);(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
(三)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同一职位人数不足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原则上将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后仍不符合职位报名数要求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相近专业调整。对我县长期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其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考该职位考生可进入考试、考核等环节。
(四)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公文知识及写作、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及陕西省情知识等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按100分命题,分职位按考试成绩得分(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3分,并按比例计入总成绩)排定名次(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相同学历的,公文写作题得分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笔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予以公布。
(五)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人劳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思想素质较高、社会公信力较强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组成评委库,面试评委成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面试按100分命题。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汇总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考核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的重点为报考者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道德、《报名表》中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本报考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职位计划数,公正、公平地确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初选名单送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主管部门提供的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八)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公示后,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由县人劳局发给拟聘用人员《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报考职位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郑县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劳局(组成人员另文通知)。
(二)整个招聘工作由县2009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次招聘工作。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事关我县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组织实施中的每个步骤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便于群众监督。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不能自行其事,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保密,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资格审查,公共科目、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取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同类考试。
附件:1南郑县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南郑县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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