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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河南省工商局2009年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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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22: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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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共30个,全供事业编制。其中:
   河南省工商局信息中心3名: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网络专业各1名。
    河南省工商局郑州干部培训中心15名:计算机类7名、英语类2名、财会金融类2名、经济类1名、统计专业2名、新闻专业1名。
     河南省工商局鹤壁干部培训中心12名:计算机类4名、法律类1名、文秘类1名、统计专业2名、审计专业2名、广播电视新闻专业2名。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学历及岗位专业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相应的专业学历要求。其中:应聘省工商局信息中心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郑州和鹤壁干部培训中心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应在31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4周岁(1975年6月1日后出生)。
()身体条件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29日至7月4日(8:30-18:00),河南省工商局南邻贵人香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到报名地点报名,不受理委托和其它形式的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09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须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报名后,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拟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准考证的发放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08年7月14日至15日(8: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英语类的考生申论须用英文写作。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考试成绩×4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业务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09年7月16日上午在郑州进行。8:30至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30至12:00申论写作。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并通过河南省工商局网站公示告知。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和应聘资格。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其中报考英语类的考生,用英语会话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四)确定考试有效成绩
    考试有效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应聘专业(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其中拟聘人数为1名的按1:2的比例,拟聘人数为2名以上的按1:1.5的比例。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及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有效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河南省工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时间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适应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对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考核、聘用公示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haaic.gov.cn/)公示告知,不再专门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逾期未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6779102
附件: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 2009-6-28 23: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R: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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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23: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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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8 23: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R:3(3)
发表于 2009-6-29 07: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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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08: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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