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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2009年太原市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名人员公告 4月21日至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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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09: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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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太原市民政局直属8个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具有山西省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21日—4月25日
3.报名地点:太原市民政局3楼会议室。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其它相关证件。
5.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亲自到报名现场索取并填写报名表,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要对自己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应在5:1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岗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
报考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考试:计算机、电子信息专业考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医学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及应用;护理专业考护理基础知识及应用;财务专业考财务知识及其应用;行政管理专业考行政社会工作知识及应用。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门试卷均采取百分制。《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是测查应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行政社会工作业务知识主要是测试应考人员的社会工作政策能力、语言文字、实用文体、公文写作及处理等内容;其余专业知识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考试时限每科为90分钟。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
2.笔试时间、地点
8:30——10:00《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专业科目》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成绩的确定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
(五)体检
1.体检为常规性体检加肾功能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招聘手续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市民政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情况落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太原市民政局监察室,联系人:温宝荣,电话:4250325
太原市人事局监察室,联系人:蔺建新,电话:4030274
六、咨询电话:
太原市民政局人事教育处,电话:4250362
太原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电话:4030390
太原市民政局

附件:太原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 2009-4-13 1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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