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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12郑州中共二七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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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08: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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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区委组织部工作力量,锻造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推动全区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大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8名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从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选调。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具备下列资格:
  1、中共党员;
  2、干部身份;
  3、一般干部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放宽至33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录用不超过2人);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在国外取得相关文凭的,必须有国内教育部门的资格认定;
  5、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在2010年8月31日以前);
  6、近3年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
  7、其他条件
  ①热爱组织工作,熟悉组织工作业务;
  ②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③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扎实的写作能力;
  ④身体健康、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与组织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素能测试、组织考察及体检、研究决定、试用期及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15点至9月8日17点。
  2、报名地点:区政府9楼917室(区委组织部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干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二七党建网下载)2份,并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照片2张)。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直接报名形式进行。
  咨询电话:68186008。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编办、区人劳局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资格的,随时予以取消。
  (三)素能测试
  素能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者公文写作、职业基本素质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履历业绩加分。为鼓励表现优秀、实绩突出、身处基层的干部参与公开选调,根据履历业绩情况进行加分,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①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满两年的,加3分;
  ②近三年本人在省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须署有本人名字),加2分;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的加2分。具体项目种类由区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③毕业院校是“985”范围内的加2分,毕业院校是“211”工程范围内的加1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加2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
  ④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加1分(以区委组织部备案为准);
  笔试和履历业绩加分后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履历业绩加分成绩将通知每位应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党建网上公布。
  3、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测试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学习创新、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评委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组织考察及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实行预告制,提前1天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及考察组联系方式等。考察内容重点是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考察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卫生部门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实施。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1:2的比例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初步选调人选。
  (六)试用期及公示。对初步选调的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有影响选调问题的,依据素能测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在部机关试用半年。
  (七)办理调动。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各科室人员实际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如选调人员为科级干部身份的,依据工作实际需要给予相对应的职级待遇。
  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举报。监督电话:68186027。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二七区委组织部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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