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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地处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中路1900号,系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现有职工410余人,其中各项专业工程技术人员80多 人。主要承担全省化工地质勘查,以及相关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地质地形测绘,岩土、矿物、土壤和水质分析鉴定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建院三十多年来,在全省境内广泛开展磷、硫、萤石、含钾岩石、硅灰石、石墨、沸石等非金属矿产及铁、钒、金、银、铜、铅、锌等金属矿产勘查项目达60多项,取得了丰硕的地质成果。完成的安徽省铜陵县桃园硫铁矿初勘、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山硫铁矿勘探、安徽省马鞍山市凹山铁矿床第三期生产勘探等地质工作分别被化学工业部、国家储委评定为优良报告二等奖,为安徽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工农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总 院下属经济实体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较好的内、外部环境,提高核心竞争力。院下属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绘、机械加工等经济实体,具备地质矿产勘查甲级(二甲三乙)、工程勘察甲级、测绘乙级、岩土工程二级等资质证书,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大中型找矿和工 程建设项目,并多次获奖,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2012年度紧缺专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 |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聘用
人数 |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 联系电话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其 他 | 省国土资源厅(9) | 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 | 专业技术 | 700028 | 2 | 地质学 | 研究生 (硕士) | 35周岁以下 | 能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0555-2966683 | 专业技术 | 700029 | 4 | 地质学 | 本科 (学士) | 30周岁以下 | 能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专业技术 | 700030 | 3 | 测绘工程 | 本科 (学士) | 30周岁以下 | 能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地质勘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野外地质勘查工作; (四)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 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 面试和考察、 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计划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开发布。 1、报名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3日至7月27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2、资格审查 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核者,我院于7月28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时考生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后,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考生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的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面试成绩合成后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作为考察、体检对象。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8:30---10:30 面试时间:2012年8月6日 下午2:30开始 (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4)面试考官构成:成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0%。 (5)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 4、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我省招录 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对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聘用 经总院领导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6、试用期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8、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命题、阅卷和考务组织等工作,由总院在省人社厅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回避等纪律规定组织实施。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中路1900号 邮编:243000 联系电话:0555—2966683 联系人:高跃 监督电话:0555—2966677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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