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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招聘] 2012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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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13: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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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北湖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务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01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资质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7月30日。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大楼人社局507室。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2张一寸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相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同类岗位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数。报名及考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200元/人。
2、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13、14日,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北湖区机关办公大楼人社局507室。
(三)笔试
笔试时间:8月16日。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
面试时间:8月19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北湖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和公共卫生医生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报考临床专业岗位的,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所聘岗位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五)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8月20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七)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第一时间在北湖政府网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湖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区廉政办2220224。
(八)选择应聘岗位
拟聘对象公示合格后,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根据此次公开招聘计划,在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按同类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愿选择应聘单位。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我们将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纪检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的,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有下列违反招聘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2年北湖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信息表》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信息表.xls
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楼五楼人社局507室(郴州市南岭大道旁、骆仙西路2号,乘13路、14路、29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北湖区人社局:2167127北湖区卫生局:2337638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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