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3527|回复: 26
收起左侧

2012年或未来司法考试政策可能重大改革?(转载)(求真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6 17: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012年或未来司法考试政策可能重大改革!

根据司法部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是延续老办法还是出台新规定,受到了广大考生和业界的广大关注,除了可以肯定的贫困地区照顾分数线将会取消之外,目前一些网上及业界流传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不准确的,那么未来的司法考试到底会进行哪些变革呢?

根据我们掌握的各种信息综合判断,司法考试改革将在2012年开始,预计有如下变化:

1、两考合一:就是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司法领域合二为一,由中央政法委、中编办牵头,司法部会同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具体由司法部负责实施。这一改革将使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将无需再参加公务员考试,而直接进法检任职。同时适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之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的进入法检仍需参加公务员考试,或者也可能会同意其参加新规的司法考试,就像之前的律考改司考一样。

2、一年两考:就是笔试和面试分开。首轮客观题笔试两天约在每年5、6月进行,共四张卷,卷一、卷二、卷三和和卷四目前变化不大,第四卷依然的客观题,但内容为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这两天大约通过率和目前的持平,约为20%左右,有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无意进入法检的考生是否可以免考第四卷?第二轮主观题面试半天或一天,第一轮通过者参加面试,此轮通过率约为50%,总平均算下来,应该是10%的通过率,相当于律考变司考头三年的通过率,但现在参考基数大为增加,预计2012年将有40万以上考生参加,则每年司法从业新增4万余人,基本上满足我国司法行业的正常发展的需求。

3、面试的方法,将采取网络评阅的方式,即每个考生在一个封闭且带有监视器的考场内,面对电脑摄像头,带专用耳机和麦克,按照屏幕上的提示答题,其答题画面和声音将被记录成一个视频文件,通过专用的网络传给位于全国各地的评判教师,这一过程是随机的、并且是匿名的,一个考生的视频将会传给三个评判教师,取中间值,并最高和最低将有一个幅度控制,如果三人给的分值相差超过这个规定的幅度,将传给评判组最终确定其分值。

4、关于考务费,首轮将和现在持平,220—260元之间〔如果纸张没有大幅度涨价的情况下〕,第二轮面试的考务费,将在500—1000元之间,因为其成本确实很高。另外从保密角度考虑估计每个省只能在省会设一个面试考点。如果时机成熟,第一轮也可能采取网络考试的办法,不过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所以可能会在部分地区试点。

5、结合本次改革,教育部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也将随之展开,可能会增加司法考试专修课程,即本科是法律相关专业毕业的,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后取得硕士学位,之后才可以参加司法考试,本科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则进行两年的司法考试专修,取得法学第二学位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有政法大学等全国9个高校参加的西部法检计划就是采取这个模式,这一改革最早可能在2015年前后完成。

通过以上几项改革措施,我国的司法考试将趋同于国际上法律职业精英化路线,培养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的法律人才,全面提升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与从业水平,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的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点评

这个我看过 仍然感觉不可信 好早就这么说  发表于 2012-3-29 22:45
发表于 2012-3-26 18: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8: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然接受 淡定准备

点评

如果是真的,不淡定也没办法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8: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8: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天塌下来 日子还得过 这个咱们决定不了 所以只能去接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8: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8: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8: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8:34
如果是真的,不淡定也没办法了

天塌下来 日子还得过 这个咱们决定不了  所以只能去接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8: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更难了

点评

不知道消息真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8: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8: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办

点评

不管真假,想顺利过关,非得下苦功夫不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8:5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8: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让我考了?

点评

你也准备考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8: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8: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一万年 发表于 2012-3-26 18:54
呵呵,更难了

不知道消息真假

点评

呵呵,无所谓了,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考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8: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真假,想顺利过关,非得下苦功夫不可

点评

越南说明含金量越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8: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一万年 发表于 2012-3-26 18:54
不想让我考了?

你也准备考啊?

点评

是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0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8:55
不知道消息真假

呵呵,无所谓了,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考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8:57
你也准备考啊?

是呀

点评

哈哈 一起努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8:56
不管真假,想顺利过关,非得下苦功夫不可

越南说明含金量越高

点评

恩 是的 物以稀为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我们决定的事,无论怎么改革,总有几人欢喜几人愁吧

点评

那肯定,第一大考嘛,肯定是大部分人都杯具了,只要自己努力了不后悔就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一起努力

点评

加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9: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一万年 发表于 2012-3-26 19:02
越南说明含金量越高

恩 是的 物以稀为贵

点评

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9:09
恩 是的 物以稀为贵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独孤丘 发表于 2012-3-26 19:09
哈哈 一起努力

加油

点评

必须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26 19: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9: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藏若虚 发表于 2012-3-26 19:03
这个不是我们决定的事,无论怎么改革,总有几人欢喜几人愁吧

那肯定,第一大考嘛,肯定是大部分人都杯具了,只要自己努力了不后悔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19: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6 19: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0: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不可能,那样就等于法检系统的招考考试了,已不是司法考试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2-18 19:23 , Processed in 0.19972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