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招聘工作。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一、招聘对象
具有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共招聘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587人,其中:男性499人,女性88人。
三、岗位职责
在洛阳市城市区(不含吉利区)社区协助社区民警履行相关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后至1994年2月1日前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哎 与咱还是没关系啊 等待啊 等待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