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天 发表于 2012-1-27 15:42:17

是那个家伙强烈要求警察用枪的...

是那个家伙强烈要求警察用枪的...




柏林891109 于 2012/1/26 9:57:0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1.
是那个家伙强烈要求警察用枪的,丫对枪情有独钟拒绝注射死。美国犹他州死刑犯罗尼加德纳于当地时间18日凌晨零时5分被执行死刑,他是14年来美国第一个被枪决处死的人。
加德纳被控犯有两项谋杀罪。目前犹他州采用的枪决方式是,5名警察挑选5支枪行刑,其中一支枪装的是蜡丸空弹,目的为最终无法确定是谁的枪击毙了加德纳,从而缓解行刑人员潜在的杀人罪恶感;之后,行刑警察将再接受一对一的心理辅导。2010年6月18日午夜在犹他州监狱,加德纳在与女儿、儿子及兄弟最后一次见面并交谈后,平静地接受了死刑。近百位反对死刑的人和神职人员,在午夜执行死刑之时,进教堂替杀人犯加德纳祈祷。
在家园里伸张正义与在猪圈宰猪,存在天壤之别。

2.
在前文(《2011回顾与2012寄语》)写出月余之后的辛卯大寒前夜,接说稍见清晰的荆中秀案。
在集市人群里开枪是有罪的,我以为是罪,查了一下条例,却是错,属不当。人那边命没了,你是错——也好,是错吧。
冲一个背偷摸嫌疑的年轻人开枪将其毙杀,是有罪的,我以为是罪,查了一下,不见条例。
年轻人的妈妈这次总算没有“情绪稳定”,非常好,汉民族再一味如此这般“情绪稳定”下去,会连猪不如,猪到绝望一刻,还敢嚎叫几声。有些问题,我建议启用脚趾头的思考功能,待等脚趾头真的想不通时,再劳动大脑。母亲一把屎一把尿把儿子养起来,眼见被你一枪毙杀再顺伤她的丈夫,她做不到“情绪稳定”。您也别扳杠,把她那涉嫌小偷小摸的儿子说成江洋大盗,如是,照眼下排场并战斗力推,遇一个江洋大盗,当局有可能压上两个武警师,而决不只是动两名普通治安警。
您又说了,他还没碰上美国警察,遇美国警察莫说逃跑,手若不乖乖顺直而朝兜一插,所赚来的便可能是枪弹。在这里请允许我再次建议启用您无敌的脚趾头,相信它能想得通:站美国警察面前的,有可能是位手枪爱好者,怀旧浓郁,刚从枪店里走出来兜里横着一只勃郎宁或是大左轮,随时有驳火可能,而你,连手里菜刀弹弓,也都被实名制被罚没了,在中国(绍刚先生体“我们这里”),毫无节制的强权之下,你的全部所有,只是一口愤怒的唾沫或是两行屈辱的泪水。
判决书。对,判决书。一个煽动罪把人给杀了我觉得草菅得过了大边,借用绍刚先生语就是让人感觉“浑身一阵阵的犯冷”,我在寻找那份判决书,千呼万唤,终于,它在事发月余之后出现在众人视野,就像人们最初听到本案漏洞百出,判决书依旧含了一半露了一半。究竟是不是荆中秀殴毙了李所长?面对如此大遗漏,若我是他们的头头,该骂声娘希匹“糊弄鬼呢,拿回去给老子重编!”重编?对,重编,因为这样的判决书近些年总徘徊在屁民左右,层层叠叠无穷尽,河北聂树斌湖北佘祥林,网上一点,即可调出几十例之多。这不是数字,是冤狱,是母亲们费尽千辛万苦把儿子拉扯起来,被你莫名其妙的一枪给毙了给冤狱了,而你,仅仅是犯错了,用枪用权不当!
若我是他们头头,这时就需要一份编出花来的文字,丝丝入扣密不透风,经得住历史考验。
——这时欧阳良凤也赶来抓住李所,我回到我老公身边,欧阳良凤过来对我讲:“你还站在这里啊,你儿子被别人打死了,你还不拼刮那个人。”这时我急得不知所措,欧阳良凤和一些人就动手打起李所来了。我扶起我老公继续往诊所走,这时有人过来接手,我回到我儿子尸体旁,李所则被人扶着往乡政府走,这是欧阳良凤过来吼我:“你儿子死刮了,你活起有什么用,还不去拼刮那个人。”
——李国勤用皮衣蒙着头跑至谢运清的堂屋内,被告人荆中秀追过来持木棒朝李国勤的头部又猛击一下,李当即倒地。欧阳友胜则持扁担朝李国勤的头部、胸部猛击数下。荆中秀与欧阳良凤又持木棒等物朝倒地的李国勤猛打,直至李国勤不能动弹为止……随后,荆中秀与欧阳良凤在他人帮助下共同将李国勤拖至谢运清家门前的坪子上,荆中秀与欧阳良凤仍不解恨,二人又持砖块朝李国勤头部猛击数下,并用脚踢李的下身,直至被害人李国勤死亡。
辩护呢?我想看看辩护人有没有加入对村妇荆中秀的围攻,在“我们这里”,这一点不是天方夜潭。
我没找到辩护文字。
说实话,这样的一份判决书,让我看到其实荆中秀连前头指控的煽动罪也担不起,明显的,面对儿死夫伤,她本是“情绪稳定”来着,却架不住村民煽动。当然,她也不是半毛钱的关系没有,有,她参与了群殴,将杀人伤人者的同伙李所殴毙。
顶多是个群殴,在从天而降而又是天塌地陷般的大悲大恸里,没做到“情绪稳定”。
但这些,在高院兖兖诸公眼里全不值得正视。要批判杀人了,罪名都难以确立;肌肉还是要亮的。那么到底是谁杀了李所,如果确定荆中秀,前期发布的一个通稿为什么高举“煽动罪”标牌?结论只有一个:定荆杀人,皇城高院心里没底。
没底也杀,报仇。
阶级仇。
人又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一个,好在“我们这里”有人,尚余N亿。
黔地五枪之后街横两尸,一晃逼近两年,看不到公正判决。“山头柿长”狂浪地越过法律,扬言接受境外媒体宣传的刁民非抓不可,人大代表刘伟全要求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这还是屡开清气之先的广东。一轮轮的逆淘汰过去,这个国家积极向上的因素荡然无存,阴冷龌龊血腥,从上至下“敏感词”横行,卑微的法律愈加卑微,地位不如一片卫生巾。
在这案例里我没有看到赢家,里里外外都是残忍。李所同仁残忍枪杀枪伤一对父子(子,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父,不是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村妇荆中秀以母亲和妻子身份参与复仇斗杀,与激愤的众刁民一起,殴毙了掩护同仁撤离的李所,然后皇城高院再批准将这个母亲和妻子杀掉,李所更多同仁,则像参加饕餮大宴般盛装押村妇荆中秀赴火葬场,出席仇辱雪报之大典。
据闻,他们最初准备将罪名不清不白的荆中秀杀灭于李所坟前的,我觉得那才是中国人的狂欢节,不过,后来改了,转到了火葬场,稍嫌逊色但仍不失为创举,干杯!

3.
说出来您也许不信,回到前头点题的罗尼加德纳,在他行刑之际,6月18日犹他州监狱外,受他伤害的人的亲属,恳求警方从宽处理,免去他的死罪!
几天前我把硬盘里一部美国早期黑白片《12怒汉》删掉了,“我们这里”没有严肃严谨一丝不苟的陪审团,只有肆意妄为的屠刀,硬盘里老存一些高尚纯粹的东西,会让我产生错觉以为生活在家园。
还是那话,在家园里伸张正义与在猪圈宰猪,存在天壤之别。


关于 发表于 2012-1-27 16:13:43

{:5_550:}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2-1-27 18:10:09

这话说得太现实了

孤峰 发表于 2012-1-27 18:35:25

额 表示头晕

福福牛 发表于 2012-1-28 08: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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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福牛 发表于 2012-1-28 08: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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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人生 发表于 2012-1-28 10: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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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2-1-28 17:43:01

关于 发表于 2012-1-27 16: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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