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1-12-5 22:16:20

2011年福建省泉州市公务员局录用人员批复(53号)

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批准录用赵伟斌等11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泉人录〔2011〕53号
    德化县人事局:
    你局《德化县人事局关于录用赵伟斌等11位同志为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德人7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一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1〕4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批准录用赵伟斌等11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德化县供销社联合社         赵伟斌
    德化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李雪菁、黄振宇
    德化县水政监察大队         苏德春
    德化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张艺凌
    德化县环境监察大队   许婷婷、张亚玲、肖玉鸾、林少雄
    德化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黄凤娇
    德化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林婉兰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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